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器械过期产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器械过期产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认定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应当适用现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进行查处,并依据《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笫(三)项规定予以处罚。但是,有一种观点却认为:对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该使用单位在诊疗过程中, 将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已经用于临床患者的身体。
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不应当局限于使用到临床患者的身体或产生危害后果以后,而应当包括《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护、管理等规范的全部诊疗服务过程,只要执法人员在使用场所、诊疗场所和药品库房发现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且该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过期失效后,又未及时进行清理、区分存放或销毁处理,则应视为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隐患存在,并应当认定存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使用行为。只不过在查处此类违法案件的时候,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在检查现场查见存放的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是否与合格药械混放在一起, 是否有过期产品警示标识。如果,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是单独存放,又有警示标识,则不应查处。如果,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已开封使用于临床患者或造成危害后果,则应重处。反之,以当场没有发现医疗机构将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用于患者的身体为由不予查处,不仅会放纵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而且还会导致无法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淘汰的医疗器械等类似案件的查处,这不是立法的本意。试想,执法人员到底有多大的概率能在现场发现使用单位正在将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用于临床患者的身体之中。
医疗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医疗设备使用期限到期后必须进行更换或修理,不能再继续使用。因为长时间使用会使医疗设备性能下降、易损坏,给患者的治疗带来安全隐患。医院在处理超期使用的医疗设备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立即停止使用超期设备,不得再给患者做任何医疗操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超期设备按规定进行报废或交由专业机构回收。
3.对于维修可行的设备,可以寻找专业机构进行检修,确认设备的完好性后再使用。
医疗器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应当:
1、及时更换新的医疗器械,以保障安全使用。
2、如果不能及时更换,则应当对使用期限终止后的医疗器械进行适当的消毒、保存和处理,以免造成病人的感染和危害健康。
3、医疗器械使用期限的终止,不仅会对病人的安全带来风险,也会影响医生的工作效率,因此应尽快更换新的医疗器械。
4、在更换新的医疗器械之前,应当对原有器械进行彻底清洗并进行消毒。
5、清洗或消毒前,应当进行结构检查,以免结构发生破坏。
6、如果该器械有附件,也应当进行保洁及消毒等清洁,并加以维护,以减少使用期限终止后的危害性。
7、及时更换新的医疗器械,也应当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管理系统,以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具有质量可靠性。
8、医院应当定期,对每台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9、同时加大对医疗器械,使用期限的有效监督,即时发现过期医疗器械,及时更换新的医疗器械,以确保病人的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器械过期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器械过期产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