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器械基本安全检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器械基本安全检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区分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从风险的高低看,一类呢,不会对人体直接造成伤害,例如手术钳、压舌板之类的,你在怎么用也不会直接对人体造成伤害;二类呢,风险稍高,可能会间接的对人体造成较大的伤害,例如一些监护床、诊断仪器,不会直接伤害人,但它的诊断结果的准确与否会给患者带来间接的伤害;三类呢,就是风险最高的医疗器械了,会对患者直接早上较大的伤害,尤其是血液类的、植入物被列为高风险医疗器械,这些器械的不当使用会对人体造成较大的伤害。
从监管(注册)角度讲的话,一类力度最小,由市局进行备案(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将提高为省局备案);二类次之,需要在省局注册,并且除药监局贵客可豁免临床产品外,其他产品需做临床,并且有体系审核;三类最高,需检测、临床、进行《规范》审核,需要更多的文件资料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从生产角度讲,一类要求最低,不管是人员还是设备,能达到你的要求就行,二类次之,三类最高,三类器械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人员场地设备都有要求,并且有完整的体系,从文件、设备、环境、人员等等方面进行控制。
不详之处,请追问;不足之处,请补充;不对之处,请指点;谢谢
医疗器械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暂停相关医疗器械使用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
(四)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违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器械基本安全检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器械基本安全检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