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器械检测乙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器械检测乙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乙肝病毒DNA检测为什么要查HIV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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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乙肝患者去医院就诊,一开始做的是肝功能,发现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升高,医生建议查一下乙肝***DNA。
开单之后,患者发现检查的项目中有艾滋病抗体(HIV抗体)检测,心里不明白:要测的是乙肝***DNA,为什么还要查HIV抗体?
一般来说,需要检测HIV抗体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在临床医疗过程中,有一些跟免疫力下降和缺陷有关的感染、肿瘤的发生,比如说带状******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肺孢子菌肺炎、卡波西肉瘤、不明原因的痴呆,等等,也需要查一下艾滋病抗体。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医院看病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检查项目都是必须要检测的,肯定存在乱开单的问题。
很多检查纳入了常规检查的范围当中,其实临床意义不大。只不过这这些检查的费用也不是很高,还能起到一个整体的排查作用。有时候,一些看似没有意义的检查也能发现一些重要的疾病。
比如说,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医生会做大量的检查,这些检查能够排除一些重要的感染,包括HIV感染。
在肝病科,有时候面对一些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损害,有时候会检测患者的甲状腺功能,发现甲状腺功能低下也会引起肝功能损害。
有的检查在检验项目的套餐当中,这位患者很有可能是做了一个套餐检查,叫“手术前检查”或者叫“传染病项目”和“输血前检查”,这个套餐项目包括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
医生本意可能想检查乙肝两对半,这包含在这个套餐项目当中,所以如果选择这个套餐项目的话,里面会显示要检测HIV抗体。
病人住院时,医院检查出病人患上乙肝但未告知,算不算医疗事故?
这样也太矫情了吧?
上医院打个喷嚏就叫医疗事故?人们都喜欢把医疗意外和医疗过错以及医疗纠纷统一叫医疗事故。事故可以讹诈到钱,国人国外大叫“警察***啦”估计在国内练就的一身本领。
乙肝作为传染病,查出来只能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机会方式私底下告诉病人,作为个人隐私,医生不可能敲锣打鼓到处宣扬。而患者也不一定能够接受现实结果,这需要适应过程,况且在沿海地区,乙肝是常见病。
一例呼吸衰竭的老头,在三个成年人家属见证下急诊救活了又在住院时死了。一直不在现场的病女说20年前着人还好好的一口咬定被医院杀死了,跟医院打了将近20年官司。病女羞愧死了。
耳背老人,医生告诉他得了乙肝,说了几次就是听不到,耳边大声说了一下,骂医生讲太大声,投诉医生态度不好……
当然不算
老百姓总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认为但凡是医院,或者是医务人员出现了医疗差错,都是医疗事故,这是完全不对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医疗事故是怎么定义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我们发现了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两点,一是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违法违规二是对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
患者被检查出来患有乙肝,而医生不告知,最可能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并没有发现乙肝传染病的检查单子,属于工作失误(除检查期间为窗口期),二是因患者或家属要求,对患者本人或者家属进行隐瞒病情三是因为患者患乙肝***与此次住院目的无关,或者与此次所进行的治疗没有明显关系,当然,原则上来说,这也是不对的,需要对患者基本告知义务
传统的医患模式中,医生对患者乃至整个医疗活动都具有着绝对的权威,由于医学知识的专业性及复杂性,医患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等的,来医疗模式也是在不断的变化着的,患者的知权意识不断觉醒,医患关系从原来的家长制到现在的共同参与,患者的知情权是在一般的医疗活动中,医生需要把与医疗行为相关的病情,风险措施替代疗法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理解思考后做出决定。
不过在现实的医疗制度行为下,双方对告知事实发生与否往往存在争议,为了尽可能杜绝这种情况,患者在住院期间,一般会被要求签入院须知,上面会列举患者目前所患疾病以及下一步治疗措施。
如果患者坚持医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需要请医调委,医学会进行仲裁,仲裁后如果成功的话可以,要求医生对你进行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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