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标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标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介绍?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和各种标签及包装标识管理等,2004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4年7月8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8日公布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不合格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处罚通常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
1. **责令改正**: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限期改正。
2. **罚款**: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没收违法产品**:对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没收。
4. **暂停或取消许可证**: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暂停或取消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例如,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则行政处罚案例,一家企业因为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并处以20000元罚款[1]。另外,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中也有案例显示,对于未经许可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进行严厉查处,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2]。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标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标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